各系(部)、部门: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基础研究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准确把握新时代对基础研究提出的新要求,积极应对科研范式变革,按照“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总体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新时期科学基金系统性改革,在着力抓好“明确资助导向、完善评审机制、优化学科布局”三项核心改革任务的基础上,不断加强三个建设,完善六个机制,强化两个重点,优化七方面资助管理,积极构建理念先进、制度规范、公正高效的新时代科学基金体系。现将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
1.2021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2.除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 2021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只需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提示:有境内合作单位的项目,建议在申请阶段盖好合作单位章,申请人留存。
二、申请人注意事项
1.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2.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2021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3.没有基金账号的申请人请于2021年2月1日之前将本人姓名、职称、常用邮箱、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发送给科研处林老师申请开通账号。如在原单位曾有基金账号,请更改依托单位,不要申请新账号。
提示:
(1)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指南》,了解“申请须知”,“限项规定”以及申报项目所属类别、所属学部的具体要求。
(2)务必使用信息系统中最新撰写模板,切勿使用往年版本。
相关重要链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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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管理办法见基金委官网:http://www.nsfc.gov.cn,《指南》大约在1月中旬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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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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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与撰写提纲》可概览申请书格式要求,建议申请人下载并关注附件要求。下载路径:登录信息系统—管理—相关文件查看—项目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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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请注意:2021年,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继续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的基础上,将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包括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纳入“包干制”试点范围,申请人在申请上述两个类型项目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提示:申请经费额度可参照《指南》上年度平均资助额(直接费用)。对直按费用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等务必做出详细说明,不得出现“管理费”字样。具体见《指南》-申请须知—预算编报要求。
5.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6.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7.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8.特别提示:申请人仔细阅读指南-申请须知-科研诚信要求,申请书应如实填报,严禁提供虚假信息。申请人代表性论著应如实填写,原样照搬正式出版信息,切勿擅自标注自己是通讯作者、或者共同通讯作者、或是共同第一作者,不得隐瞒其他作者信息。
三、申报时间安排
请各位申请人于2021年3月5日前在系统中在线提交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完成系统的填报工作。
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82166193 联系邮箱:sczyjkyc@163.com
科研处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