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系(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加强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和监督管理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厅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0年新立项的项目按要求认真填写《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个人科研项目汇总表》(附件1)和《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附件2)。
2.2020年结题的项目按要求填写《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附件2)。
3.不在名单中,既不是今年立项也非今年结项,但是有经费产生的老师也要填写附件2。
请各位科研项目负责人于2021年1月4日下午5点之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附件1和附件2,附件1必须有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上交)送到科研处28-215,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sczyjkyc@163.com。
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82166193
附件1: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个人科研项目汇总表
附件2: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
附件3:高校科研项目汇总表(2020年)
科研处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