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转发关于举办金华市2020年度教育科研优秀论文评比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3-09 】

各系(部)、部门:

2020年度教育教学优秀论文评比活动已经开始,现将《关于举办金华市2020年度教育科研优秀论文评比的通知》(见附件)予以转发。请各系(部)、部门根据通知要求积极参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1.论文要求是未公开发表且有一定质量的研究心得或课题研究成果主要内容。

2.论文参考文献及引文应予注明;倡导科研诚信。参评论文由作者自行查重检测。总文字复制比在25%以内(包括25%)的论文才可参加本次评审。原则上论文查重请使用“中国知网”论文检测系统。征文的材料要来自作者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实践,引用他人的观点和材料请注明,如发现剽窃或抄袭论文现象,将通报所在学校和录入金华市信用信息平台,相关学校及当事人三年内不能申报评比。

3.每位参评者限送一篇征文(含与他人合作),已在省、市级行政、教研、科研等单位主办的评审中获奖的论文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要求和时间

参评论文要求一式4份(其中要求2份署名—查重检测报告附署名文章前,共同装订,2份匿名,A4纸打印,宋体小4号字打印,1.5倍行距),围绕专题,体例为论文、案例。正文前须写明论文题目、单位、作者、联系电话等,并在正文前自拟500字以内的摘要,正文字数控制在3000-6000字,正文标号按一、二、三……,(一)、(二)、(三)……,1.2.3……,(1)(2)(3)……,①②③……排序;论文参考文献及引文应予注明。

请各系(部)、部门于4月7日下午4点前将参评论文报送到科研处28-215,并将电子稿发送到科研处邮箱sczyjkyc@163.com。

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82166193

附件:关于举办金华市2020年度教育科研优秀论文评比的通知

科研处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