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春季足球联赛竞赛规程
体育部 大学体育课程 4月15日
第一届春季足球联赛竞赛规程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竞赛规程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自信精神,促进师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切实增强我校文化软实力,贯彻“校园足球”的理念方针,并且强化体育课及课外锻炼,提高同学身体素质,促进友谊、增强团队凝聚力;为了通过体育活动来增进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了解,改善人际关系,建立健康、合理的生活方式,改善在校师生的合理作息,创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特组织并举办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第二届足球联赛,旨在大力开展校园足球的氛围之中,给学生提供一个自我展示的平台,展现出新时代大学生的蓬勃朝气和拼搏精神。
一、主管单位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主办单位
上海财经大学体育教学部
承办单位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团委学生会体育部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足球队
二、参加单位:以系为单位进行报名参赛,会计、工管、金融每个系至少各出3支队伍参赛,统计、经信每个系至少各出2支队伍参赛,外语系至少派出1支队伍参赛。每队限报 9 名队员,其中每队必须有 1 名大一新生;比赛时,场上最多只能同时存在两名校队队员进行比赛。同时参赛教职工队伍一支。
三、比赛时间:2021年4月19日-2021年5月14日(遇特殊天气或其他情况则时间适当后移) 具体时间为中午:12:45-13:35;傍晚:17:45-18:35
四、活动地点:学院操场
五、竞赛规则:引用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国际足协球例》竞赛规则及 5 人制足球规则。
六、报名办法:各系学生向各系体育部呈递报名表。各系体育部必须填写各队报名表,并确定人员以及相应的号码,并务必于4月9日之前将队员名单以电子版报名表递交至院体育部电子邮箱2064812204@qq.com,逾期不报,以弃权论处。
抽签:各系每支代表队领队请于 4月11日傍晚18:30到体育馆111办公室,进行抽签分组,以确定具体赛程时间。
联系人:黄竣威(电话:13506982098 QQ:1214990330)。
七、比赛方式:
本次足球联赛为五人制足球赛,比赛分为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间有10分钟的休息时间,比赛用球为五号用球,比赛双方换人名额不限,并且换下场的球员可以重新被替换上场。比赛双方的所有队员经第四官员核实后,必须每个人在本场比赛中出场一次,否则视为违规处理。
第一轮采用小组赛制,共分为A、B、C、D四个小组,其中三个小组有四支球队,一个小组有3支球队,同时小组赛存在同系回避原则。小组赛进行单循环赛制,每支球队胜一场积三分,平一场积一分,负一场积零分。小组赛结束后每组排名前二的球队进入第二轮淘汰赛。
小组排名规则如下:
A) 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B) 小组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C) 小组赛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D) 相互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E) 相互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F) 相互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G) 公平竞选积分多者,名次列前(比赛中得到的红黄牌会减少公平竞赛分数,黄牌减一分,第二张黄牌导致的红牌减三分,直接红牌减四分,黄牌加直接红牌减五分,单场比赛中一位球员只会因上述四种情况之一进行扣分);
H) 以上方法仍无法决定名次时,将由主办方再次抽签决定。
第二轮采用淘汰赛制,共八支球队,分为上下半区,上半区为A1vsB2,A2vsB1,下半区为C1vsD2,C2vsD1。其中每场比赛获胜者进入下一阶段,败者淘汰。进入半决赛后,获胜方进入决赛,败方进行季军赛。
在第一轮小组赛结束后的当天至淘汰赛日前,进入淘汰赛的队伍可以向主办方重新递交淘汰赛参赛人员名单,重新递补名单的前提为自己本队中确有球员因受伤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无法继续参赛,淘汰赛人员名单不得超过九人,且不能从本系已淘汰队伍中递补队员参赛。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方法:
1. 比赛按照第二轮淘汰赛结果对第一名颁发奖杯及奖牌(每人一块),对第二、第三名颁发奖牌(每人一块)。
2. 设立观众、参数人员及工作人员第二课堂加分(观众 1 分,参赛及工作人员 2 分),参数人员每参加一次比赛,可减免运动世界校园两公里,比赛最终排名前四的队伍可依次减免 10 公里(第一名)、8 公里(第二、三名)、6 公里(第四名);每位运动员共计最多减免十公里。
3、体育类加分项参照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教学大纲。
九、运动员资格:
1. 凡注册在校的本科生均有资格参加本次足球比赛。
2. 各代表队参赛运动员服装应当统一,球衣必须印有不同的号码(1-99)
3. 主办方检查,核对证明身份后给予参赛各代表队不得出现非名单人员参赛以及顶替情况出现,一经发现比赛结果以 0:3 弃权处理)
4.各班级可选拔推荐出优秀运动员组成代表队参加本届足球比赛,不得借用外单位人员参加比赛。
5.参赛队员必须携带学生证,由运动员自己保管,赛前主动交工作人员进行核查,无学生证明者不准参加比赛。
十、赛场纪律
1. 比赛时必须以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宗旨下进行,比赛裁判必须严格公正执法,比赛双方队员必须尊重裁判的判罚,不得攻击、干扰裁判。(比赛过程如有不公平现象出现可向裁判组提出申诉,如情况属实取消该裁判执法资格)
2. 在比赛过场中,运动员如有口吐脏字;侮辱性、持球攻击或吐唾沫、做不文明手势等侮辱性方式侵犯对方球员或其他人员的,除临场裁判员依据规则判罚外,不听劝告者将进行停赛处理。(情节严重者一律红牌罚下并做停赛处理)
3. 在比赛过程中,凡有双方动手打架行为者,必须立即将参与打架的队员和离开球队席的替补队员罚出场,对参与打架的运动员停赛,并对挑起事端、首先动手或持械伤人的运动员取消参赛资格。(不包庇打架行为,如有发生请各裁判及时向学校举报)
4. 赛前15分钟各队需到场,领队填写比赛记录表,如有迟到者,对队长进行警告并给予黄牌,严重者视为 0:3 弃权。同时每场比赛开始前,若有一方到场人数少于四人,超过比赛时间10分钟无法到场则直接判罚该队0:3弃权,若场上大于等于四人,则比赛照常开始。每场比赛前10分钟,由队长填写本场比赛首发及替补队员名单,其中根据“比赛方式”中规定,每场比赛,首发及替补队员,必须出场一次,如果本场比赛名单上存在该队员,但最终没有上场,则视为该队违规使用球员,判为0:3负。
5、如遇特殊情况,确有需要更改比赛时间的,经比赛双方协商均允许更改时间的前提下,需在比赛日前一天的22:00前与当值主裁、赛事主办方进行更改申请,主裁与主办方同意后方可更改比赛时间。逾期未进行时间更改申请的,视为可以按赛程表正常比赛,后续不再接受更改的申请。
6、为确保运动员安全与健康,呼吁本次足球赛参赛人员尽量穿着TF(碎钉)球鞋进行比赛,并必须佩戴护腿板进行比赛。所有球队与教职工比赛时必须穿着TF球鞋进行比赛。
7、参加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第一届足球联赛(春)的球队队员们,除已在学校购买人生意外险的在校学生,主办方建议自己购买人生意外险作为安全保障。
8、本次比赛若有球队比赛时出现球衣撞色或确有需要使用训练背心进行比赛的一方,需在自身比赛开始前一天晚上22:00前与裁判组及主办方进行训练背心的借用工作。如果在比赛中出现训练背心破损的情况,赛后经第四官员核查后,则由借方补偿相应破损数量训练背心于主办方。
十一、未经事宜,另行通知
上海财经大学体育教学部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团委学生会体育部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足球队
202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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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